(一)提供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
(二)提供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注册的相关事务的咨询和代理服务。
(三)办理局机关、在京直属单位因公出国(境)人员护照(通行证)、签
证(签注)具体事项。
(四)举办医药、医疗器械、保健品等国际展览和会议,并开展相关的技术
交流、咨询服务。
(五)承担国外来访医药相关团组及人员的接待工作;组织医药界及有关人
员赴国(境)外考察、培训。
(六)举办学术研讨会;技术交流会及论坛。
(七)提供药品知识产权方面的咨询服务。